欢迎进入湖北伟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聚集人力资源实时动态,发布人力资源最新新闻,您的关注,是我们前行的动力。
行业动态
武汉退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0 15:08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武汉退休办理指南:
一、正常退休 

        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职工年满50周岁(指具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身份人员)并按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可选择50岁∽55周岁;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0周岁(需单位缴费10年以上);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
  1、档案提前3-6预审(无档案人员无需预审);
  2、养老保险费缴纳15年以上(含退休当月和历史欠费补缴);
  3、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说明: 
       1、根据新的社保经办规程,企业职工办理正常退休可提前3-6个月申请档案预审,在办理档案预审时若资料不全,参保单位或个人后期请尽快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以免影响退休手续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可通过“楚税通”APP缴纳,并于3-5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
       3、参保单位或个人于到龄当月15号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手续。
       4、办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武汉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如下:
  退休审批预审资料:
  (一)单位参保职工
  1、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
  3、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
  4、《离退休人员增减异动表》;
  5、《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6、承诺书(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模板,本人签名)
  (二)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
  4、《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5、承诺书(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模板,本人签名)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所需资料
  退休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提前退休  
   (一)、因病提前退休

     参保人员申报病退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并按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城中村”的村改居劳动力,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照上述条件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病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历年门诊(或住院)病历、临床检查(验)报告的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和医疗诊断证明、医学影像等诊疗资料;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5、本人人事档案(密封)(身份难以确认时使用)。
      受理机构
      病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缴费关系的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
     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认定。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武汉市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资格确认表》(一式二份)和《武汉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一式一份)。
      武汉病退条件审批流程
      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参保职工,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按要求将以下资料,
在通知时间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后,集中上报送市人社局办理退休条件审批。
     1、被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3、本人人事档案(密封);
     4、《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5、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湖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劳险[1999]158号);
  (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前退休审工作建立退休审批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劳社函[2002]228号)。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特退”)的条件有哪些?
  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国家规定的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
  2、从事国家规定的井下、高温工作,累计工作时间满9年;
  3、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累计工作时间满8年。
  对于特殊工种岗位,依据原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认定的特殊工种目录确定。
  特退申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特退实行按季申报,按季审批,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特退申报。
  特退申报受理部门及办理流程有哪些规定?
  (一)受理特退申报部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缴费关系的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向其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无企业主管部门的,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受理特退申报单位,以下统称“申报受理单位”)。
  (二)办理流程
  1、凡符合特退条件的职工,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将相关资料报申报受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3、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正式审批前,先通知所在企业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企业领导签字、企业职代会盖章、企业职工代表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住址后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经审核符合报批程序及条件的,方才审批。
  4、当季第三个月的28日至30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受理申报人审批结果的查询。申报人可凭身份证查询审批结果。未通过审批者,社保经办机构当即告知原因或补核时间及补充资料。
  申报特退需要哪些资料?
  申报特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
  4、提前退休申请;
  5、申请人原单位同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1份;
  6、《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7、个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
  8、单位申报退休须附公示表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特退审批时计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1、特退审批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非特岗不受理”的原则。凡申请办理特退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审批条件,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颁发的特殊工种目录的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8-10年的最低年限。
  2、原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后,不能将职工仍在原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年限与改制前在原国有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作为特退的审批条件。国家规定的特退是针对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
  申报特退需注意哪些事项?
  1、申报人在审批期内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特退批准之月;
  2、申请特退的人员在通过特退条件审批后,还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等,与正常退休、病退相同。
 
 
                                              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汪荣华
编审:陈建林